尊嚴只值三千元
看到一篇報道,原來已是幾年前的,就是德國一家超市的宣傳手法是,顧客只要願意裸體購物,就可以進超市搬走港幣二三千元的貨品。奇怪的是,很多人都不介意只為了二三千元,而當眾脫光衣服任人拍照。
所以我們也不難明白,為什麼有很多人為了錢,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,以上例子也只是數千元而已,何況是幾十萬,幾千萬呢。
真的,有些人不認為尊嚴有何重要,或者他們沒有這個觀念。譬於我常常看電影,也不知為何那麼可怕的動作,演員們也不介意做,除了藝人之外,真的沒有其他行業可以選擇嗎?
我記得在我中學時,有個電視節目其實我也沒有看,是同學告訴我的。她說節目中邀請一些觀眾,當眾執拾一些從上面掉下來的鈔票,什麼面額都有。有個主婦,也只是拾到一張一千元鈔票而已,也高興成這樣。
但我在書本裡看到有個例外的情況。有個途人把鈔票扔給一個乞丐,要他拾起來,但他不肯,寧願不要那張鈔票,即使是一個乞丐也有尊嚴,這是很值得我們尊敬的。
在亦舒的小說《喜寶》,女主角喜寶,跟那個不負責任卻又問她要錢的父親說,她小時候母親對她說,當有人向她扔鈔票,跪下來,一張一張拾起來,不要緊,與溫飽有關的時候,一點點自尊不算什麼。然而很多人並不是快要餓死,也不當自尊是一回事,跟上述乞丐有天壤之別。
沒有人會不喜歡錢,錢是必需品,至少我們要吃飯,但不是所有人都認為錢是最重要的。你想用錢來收買一個人,你先要了解他的性格,因為不是人人都接受的。
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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